兰州市第三届国际标准舞锦标赛暨
全国部分城市公开赛规程
为了促进兰州国际标准舞的发展与提高,推动文化艺术交流,活跃青少年文化艺术活动,兹定于2013年10月19日在甘肃政法学院体育馆举行兰州市第三届国际标准舞锦标赛暨全国部分城市公开赛,现将具体事宜通如下:
一、 主办单位: 兰州市国际标准舞学会
特别支持单位:世界华人国际标准舞联合会
二、比赛日期:2013年10月19日
三、报名、报到:
1、9月12日至10月12日19时止,各代表队在兰州市庆阳路235号广星大厦六楼C座兰州市国标舞学会报到。
2、联系人:王老师 段老师
手 机:13008761082 13993132133
传 真:0931-8467047
学会网站:WWW.GSLDW.COM
QQ邮 箱:1270718034
四、比赛地点:甘肃政法学院体育馆
五、评审委员会:由国际级和国家级评审担任。
六、参赛方法:
1、选手以参赛队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按照组委会提供的报名表认真填写(电子版),不得省略。如没有组队单位,参赛选手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报名。
2、职业组、精英组参赛选手须具有教师或金星以上资格,(院校生选手除外)。
3、所有需确认年龄、资格之组别的选手,报到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无效)及相应资格证明,以甄别资格。
4、参赛代表队根据参赛人数设领队1人、教练1人。超过60人的代表队可增报领队、教练各一人。
5、兰州参赛选手不得报地区组。
6、女子组选手不可着男装比赛。
7、参赛选手必须穿着比赛服装出席开幕式和规定组别的颁奖仪式。
8、 比赛音乐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七、比赛规则:
1、 根据国际惯例,凡参加职业组比赛的选手,不得兼报业余组。
2、职业组、职业新星组不得兼报。
3、比赛分预赛、半决赛、决赛三阶段进行。参赛选手不足12对(含12对)的项目直接进入半决赛或决赛。
4、新秀组直接进入决赛,报名人数超过12对将拆组进
行决赛。
6、参赛选手不允许虚报年龄以及跨年龄组兼报。
7、师生组的教师必须是教师或现役选手。
8、组委员有权根据情况调整比赛,选手请及时关注大赛公告。
9、 参赛选手不按时检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退报名费。
10、违反报名规定者一经查明,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得的成绩,并追究组队单位的责任。
11、按照国际惯例,本届比赛不接受任何抗议,比赛中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一小时之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缴纳仲裁费300元。如胜诉,仲裁费退还,否则将不予退还。
八、参赛报名费:
1、职业组300元/对;
2、精英组300元/对;
3、师生组:280元/对;
4、其他组:200元/对;
5、单项组:120元/对 ;
6、单人单项组:100/元人;
7、单人多项组:120/元人;
8、牌级组300元/对;
9、超过报名截止日期报名,每对选手增收报名费50元。
九、奖项设置
1、职业组各组别第一名至第六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2、精英组少年、儿童、幼儿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第四名至第八名颁发证书。
3、新秀组及单人单项组及单项组及单人多项组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第四名至第八名颁发证书。
4、世界华人国标舞联合会牌级组设奖金,只有在甘肃地区考取世华舞联金星、金、银、铜相应等级资质的选手方可报名。第一名至第六名颁发奖金、奖牌和证书
5、其他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第四名至第六名颁发证书。
6、本次大赛设优秀组织奖。
十、保险事宜:
所有参赛单位和选手提前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一、其 他
1、设置赛场广告的单位、企业或个人,请于9月25日前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2、组委会不接受任何关于大赛广告经济效益的要求。
3、各参赛队如需预定宾馆、招待所,旅游、返程机票、车票等,请在报名表上填写清楚,组委会将协助办理。、
4、 以上规定,如有变更请及时关注学会大赛公告。
5、为保障赛事安全、快捷、畅通,本届比赛设置了颁奖系统,除个别组外均不在赛场领奖,赛后由各参赛队领队在规定时间地点统一领奖。
6、参赛队或选手未按时报到,责任自负。
十二、比赛是主办者为舞者提供的一个互相交流学习的机会,参赛者应树立正确的比赛观,拥有健康的比赛心态,本届比赛是一次高水平、高水准的赛事。她为我们的舞者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互相交流的舞台。我们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原则,欢迎广大国际标准舞爱好者参与赛事。
十三、未定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届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兰州市第三届国际标准舞锦标赛暨全国部分城市公开赛规程
兰州市国际标舞准学会
2013年8月28日